西班牙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对内马尔及巴塞罗那前高管的无罪判决,这些人曾因涉嫌与2013年转会至巴萨相关的腐败和欺诈指控而被起诉。
本周中期公布的判决中,法院强调已核实的情节显示指控缺乏依据,同时确认球员、代理人或俱乐部方面不存在任何腐败或欺诈行为。据法院称,整个转会纯粹源于巴塞罗那的专业决策,当时俱乐部希望确保签下内马尔并随后加快完成流程。
在此案中,唯一坚持指控的是巴西公司DIS,该公司曾在内马尔效力桑托斯时持有其40%的经济权益。此前,2022年巴塞罗那法院也已对内马尔及俱乐部前高管就 “商业腐败”和“通过虚假合同进行欺诈”的指控作出无罪判决。
除内马尔及其父母外,被审判者还包括巴塞罗那两位前主席桑德罗·罗塞尔和约瑟普·玛丽亚·巴托梅乌,以及一位桑托斯前高管。此外,巴塞罗那、桑托斯以及内马尔家族为管理其职业生涯而成立的公司也位列被告名单。
庭审曾引发关注,检察官最初建议对内马尔判处两年监禁及1000万欧元罚款,却突然撤销了对所有被告的全部指控。
此诉讼由DIS于2015年发起,指控巴塞罗那、 内马尔、其家族及桑托斯串通隐瞒交易真实价值以“欺诈”该公司。该公司还认为,他们未获知2011年内马尔与巴塞罗那签署的一项独家协议,他们相信此举扭曲了转会市场。
最初,巴塞罗那公布的转会费为5710万欧元,包括支付给内马尔及其家族的4000万欧元,以及支付给桑托斯的1710万欧元。然而,根据西班牙法院结论,实际金额至少高达8300万欧元。DIS从支付给桑托斯的款项中获得680万欧元,并要求赔偿3500万欧元。
此案亦称“内马尔2号案”,以区别于“内马尔1号案”——后者涉及同一转会中的税务欺诈,于2016年终结,巴塞罗那根据与检方协议同意缴纳550万欧元罚款。